没理解,你的意思是说哪怕是你的亲生孩子,考不上好的高中,就去打螺丝?其实也不是不行,那个啥,要不你让女方先挑孩子吧,让她挑个聪明点的。
顺便,其实择校费这种原本就不是必须承担的费用,即使你们共同承担百分之五十,你就是不付,她也没办法的。
【 在 McJohn 的大作中提到: 】
: 春节前协商好一人抚养一个、互不给付抚养费,遇到重大支出时共同协商并承担;节后冷静期到了,准备预约去正式离婚时,女方提出抚养费修改为双方共同承担50%,包括生活和教育、保险、医疗等重大支出,男方反对。
: 关于两个孩子的离婚情况,有没有好一点的处理方式?或者过来人给点建议。谢谢
: 我是男方,我反对的理由是怕孩子考不上好的高中时,要付高价去读民办,我是不赞成的,也不想分担这样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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