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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抚养一个,而不是50%,后者明显是坑人。后可以报各种班,各种高档消费旅游
女方说她负责的娃要去欧洲游学,读国际高中,报个数过来你无法核实,一年30万学费有没有虚报,无从核实,你是从还是不从?从了就是坑了自己负责的娃
比较好的办法是把两个娃都要过来,让她一边去
【 在 McJohn 的大作中提到: 】
: 春节前协商好一人抚养一个、互不给付抚养费,遇到重大支出时共同协商并承担;节后冷静期到了,准备预约去正式离婚时,女方提出抚养费修改为双方共同承担50%,包括生活和教育、保险、医疗等重大支出,男方反对。
: 关于两个孩子的离婚情况,有没有好一点的处理方式?或者过来人给点建议。谢谢
: 我是男方,我反对的理由是怕孩子考不上好的高中时,要付高价去读民办,我是不赞成的,也不想分担这样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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