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走到离婚这一步,必然是两个人三观、理念、生活方式不合,想看两厌
抚养费各50%这种处理方式,肯定是个重大隐患,两个人必然会因为支出的必要性、真实性产生诸多分歧以及扯皮
这是个看似合理但其实不太具备可操作性的方式
感觉水木很多网友太理想化了
【 在 McJohn 的大作中提到: 】
: 春节前协商好一人抚养一个、互不给付抚养费,遇到重大支出时共同协商并承担;节后冷静期到了,准备预约去正式离婚时,女方提出抚养费修改为双方共同承担50%,包括生活和教育、保险、医疗等重大支出,男方反对。
: 关于两个孩子的离婚情况,有没有好一点的处理方式?或者过来人给点建议。谢谢
: 我是男方,我反对的理由是怕孩子考不上好的高中时,要付高价去读民办,我是不赞成的,也不想分担这样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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