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莫名其妙。
我也没有强迫任何人阅读。
我愿意回谁的帖子,看我的高兴。
注意,请你分清楚“回帖”和“回私信”的区别。
BBS的本意是电子公告板,意思是一块公共的黑板,谁都可以在上面发表观点或灌水,谁也可以回复任何人,
如果违反版规版主就删帖(包括回帖),当然发帖者也可以删自己的贴。
但是不能删别人的贴,即使是楼主也不能删任何回帖者的帖子,这个规则设计已经确定了性质,是你理解力差了点。
你多讨厌我或任何网友,是你的自由。至少我不在乎。
“看不惯可以不看”此话还给你。
对了,你还可以试试向版务举报啊,这招你会吧?
【 在 stupidfrog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发数个帖子,没有强迫任何人阅读
你盯着我回复
哪怕我不在,你也要拿我做话题发表观点
你应该意识不到你有多令我讨厌吧
我和jianjian已经友好地说“再见”了
也希望和你友好地说“再见”
江湖很大
看不惯可以不看
想发表观点你可以多开几个主题贴
别来烦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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