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如果是我的话,我也不会主动管已经再婚的ex,没有立场去主动管,就算是念及旧情的给,那也只可能是基于双方仍然有来往,或者他们主动开口借。。至于给心上人花钱,高兴了就给了呗,那是你心仪的人,你当然愿意给人花钱了。。事实上在不涉血缘的情况下,人的重点历来是当下的陪伴,而不是什么别的乱七八糟的。。
【 在 jjjc 的大作中提到: 】
: 哦,那我倒也没觉得在这个事上有哪一方就应该干嘛,谁也不欠谁吧
: 只是那位仗义哥对女朋友尚且如此大方,感觉自带“人傻钱多”的豪横,给谁钱都不会有羞辱的意味吧
: 更何况是出钱给自己亲生女儿的母亲救命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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