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失分的地方在于不是最主要的照顾孩子的一方,是吧?也就是孩子没有在自己手里?
孩子在谁手里法院就向着谁,是不是因为判给本来就带着孩子的这一方,执行成本较低?判给不带着孩子的一方的话,法院也不能帮着把孩子给抢过来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她现在的问题是男方不同意离婚,以及谈不拢抚养权,而且她是有探视的,有探视是可以不被认定为分居,有探视也可以被认定感情未完全破裂,尤其他们这个婚姻背景整的女的其实是些许失分的,比如放在外人眼里就是女大学生变了心离家出走闹离婚外加还要把孩子抢走,男的只要嘤嘤嘤哭诉一下,那一串的机构都会觉得呀可怜的男人,这个时候再说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就不咋有意境了,我认识的一个妹子得到了房子和孩子的手段是哭,哭的天昏地暗嘤嘤嘤的说不想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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