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家产可以通过遗嘱剥夺,只要孩子成年就没有了。
: 不过如果他们把户口落到了比如老房子上,未来如果老房子拆迁,那个小孩做为户籍人口就可能会有权益了,所以如果男方家族就是不认她,没准真的够呛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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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如果他们把户口落到了比如老房子上,未来如果老房子拆迁】
现在这条上,又出现了问题:
1.如果这个房子是男主,他可以随意把户口迁入到,长辈给他的任意房子里【如果真的给他】,然后自己再迁回来;请问,为啥他还不配合落户?
2.如果这个房子并不是男主,现在爷爷辈已经给他【若干】房产,现在这个房子他还想要?
如果是爷爷或者父亲,并不存在迁不回来的情况
这就有点和其他长辈争财产?
请VV同学替楼主,给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并结合VV身边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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