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咋觉得如果当初不是,那么就不是应当做的,那么人家为你做的就该回报啊,当然也许有人会觉得只要后面在一起了那么前面的一切就都是理所当然的,我觉得不是酱紫的。当然这事属于个人观念,咋样都行,只要别俩人不一样就行。有点类似婚后是否可以要求共有婚前财产,有人觉得理所应当,有人觉得那不行,只要别俩人不一样就行。
【 在 sunjian 的大作中提到: 】
: 即便是这种过度阶段
: 只要不是事先谈好的陪护照顾医治
: 那都不应该去用钱衡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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