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离婚当成捞钱工具的情况还是女的多
我同意你说的分配原则,谁挣得多谁多分,生了孩子可以适当补偿,基本要按照双方挣钱和原始出资的比例来分
【 在 ruiyu66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离婚这种事情就是,按倒大家各自为家庭的付出去分配就好了,比如女方婚姻期间收入500万,男方收入800万,没生孩子的情况,那离婚按照5:8分配即可,生孩子按照6:8或者7:8也可以。
: 会不会有人离婚就要闹得其中一方破产才罢休呢,因为要离婚了,那就钻在钱眼里了,婚姻就变成了赚钱的工具了,把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抛之脑后。这种情况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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