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继母收房子的50%或者37.5% 是正常,互不补贴的话。
现在继母不要这些产权,是超出正常的厚道。那么相对应的,接受这些产权的人,就是低于正常厚道的不厚道。
继母的满意,建立在她的超常厚道上。
这里面,有信息不对称、法律知识不对称,良心不对称。
【 在 mi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什么不是妈妈全留给孩子呢?
: 所以,继母提出不要房子,一直住到去世,有啥问题?哪里卑微?不是一个正常人应该做的事吗?
: 继母二婚,肯定也有收益,也不是单独老头一方的收益,否则她大可不再婚。。所以没必要说人家子女白眼狼啥的,都是正常人正常应该做的。你自己脑补一堆。人家继母都没觉得有啥。
--
FROM 116.22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