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去世四年后,我们觉得我妈为这个家庭付出很久很久了,有权利找一个老伴。
有人介绍了一个老头,脾气很好,但对方两个女儿都有顾虑,因为老头有财产还可能有一些学校的股份
其实我和我姐家和对方地位相当,为了消除对方的顾虑,我和姐姐商量让他们签了一个婚前财产证明,俩人只是结婚过日子,婚前财产包括房子各归各的。对方两个女儿也就没有争议。
老人的婚姻结合不容易,后续还是产生了一些矛盾,但都是老头和他女儿自己的,我们不参与他们之间的事。也因为之前考虑的很清楚,避免了双方的误解和顾虑。
在我姐夫生病求医、一起度过疫情艰难时期,两位老人帮我姐看了很久孩子。现在两节、老人生日,都会大家庭聚一聚
我不知道我爸会怎么看我,但他生前瘫痪的几年,儿子在外地靠不住,全靠我妈我姐照顾。他走后,我妈也给他操办了风光的葬礼,每年的祭拜,一直到三年结束。
他去世8年了,留下我妈我姐和我相依为命,无论什么事情,都没有三个人好好地活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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