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方式可以协商,各有想法,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规则现在受到挑战,这不得胖某一方不爽么。。
你觉得她们之间的问题属于付款方式的没谈拢,这是上层逻辑
我这里看来,他们之间现在是属于挑战做生意的底层逻辑。。
这是我们的不同,求同存异吧
【 在 chenhui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就说多了。
: 我做生意的话,就是付全款才发货,你坚持你们北方地区都是预付30%,你觉得不符合你的认知和习惯,不做生意即可。
: 如果事后到处以你的认知到处BB我的付全款发货,是胆小是不相信你们某个地区的人是目光短浅发不了财的小杂鱼,靠,我能不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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