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所谓了。最开始是遗憾。所有事情弄清楚之后是陌路。他欠我的我不要了,来世不要再见。
遗产也不复杂。只是首付是我父母的,现金和股票里面有一部分是说好给孩子的。婆家一直没讲清楚预先扣除这部分。除去这些,生活费也都是我父母出的。还有小孩到成年前,要留抚养费,学费等。法律规定并不是和公婆平均分配那一半的额度。公婆有经济实力,并且不赡养小孩,是可以依法少分或不分的。
所以谈感情已经名不副实,人在,我对公婆有赡养义务,为了孩子也可能维持家庭表面合睦。但人已经不在了,我又何必所有的亏都自己吃?
所有现金在前夫卡,他刚改了密码,而婆家以婆婆身体不好为名,瞒着婆婆说出差。所以没法办继承。北京开销就得我和我父母自己搞定。这么久也是一句孩子如何生存都没问过。
我辞职了,靠炒股养娃。房租每月小一万。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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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mulde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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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计较已经离世的人太多,其实是放自己宽路,不然一直耿耿于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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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能陪护婆婆,确实很不错啦。
: 但是法定他父母该得的遗产,可能还是得分给他们,
: 假设夫妻财产5:5分,遗产 你、公婆、子女一起分,那公婆也只能分50%的1/3,
: 另外现金有多少,有多少共同债务(借条),有多少已经支出的儿女教育费,可能是你的话语权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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