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处处被欺负啊?
公婆看病,我照顾这是合理的。我认。
后来发现他们心眼不够真诚,我有小孩之后,孩子小也不能回老家,就无所谓了。只是老公花钱就花呗。我又不愁钱,以后自己能赚回来,至于要吵架吗?
他在的时候,不需要争。现在不在了,我也没必要再吃亏了。很简单的想法啊。
【 在 muld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要保留好当时父母转账给你的凭据,必要的话补签借条或合同,具体咨询律师。
: 把这些能摘出去的都算好,股市里给孩子的16万,估计法院不认,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这就是你认知上偏差的地方。
: 孩子抚养费教育费,都合理,但是你需要找合法的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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