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你关注首付和子女扣除的诉求,那么你能接受的分配方案是房子不能动以及给你公婆二十万的你们留下八十万么?
而你婆家的方案,是他们拿走八十万其他啥都不管了是吧?
如果真的是这么两个方案,你要的有点多。
要说这里外里也就一百万,那一百万一人一半行不?一人一半不行么?不行就找律师吧。
顺便,我有啥说啥的说的可能比较直白性不咋好听,你就当个参考。
1、法律层面的遗产并不是你老公名下的东西,而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四百万有老人五分之一的前提是你们婚后资产只有四百万。
2、从你要做到A8的言论,以及你老公改密码时候卡里有大约五十万的说法,考虑到社保公积金以及丧葬等等入账,你家不太可能只有一百万的金融资产,你名下还有多少自己心里有数。
3、确实很多人不动房子,但有人不动房子并不是因为房子不应当动,而是老人看在孩子的面上自己不要了,也就是那是老人主动放弃权益,并不是应当应份的。
4、唯一住房不能变卖不表示唯一住房不应当纳入遗产份额。参与做价一般是必然结果,评估市价做价的该扣什么扣什么即可。当然能接受给房产份额也行,但那将比做价更有后患。
5、未成年子女和老人的地位事实相当,从而最多稍有倾斜的预先给孩子保留一点,不会出现碾压式分配,从而不存在房子写给孩子然后再只分现金的方案。
6、第三方首付拿出来付款凭证主张即可,结果是开放性的,一般不会直接赠予,而且存在房价变动,从而会扯一扯然后谈一个数字,但有可能要另案,不一定啥样。
7、主张转让给子女的财产需要举证,得证明是夫妻双方认可或者死者意愿,否则是单方面借口。
8、保留房产以后分配不会有人同意,这个行为无论初衷如何,都将表现为单方面拖延性事实占有。
9、墓地如果有花销,是分配前扣除的,没买不会扣除,以后谁爱买谁买,不存在必须买。
10、如果你家真的啥啥都算上了只有四百万,最有效的做法是去哭而不是算。哭家里只有四百万、大头还是房子、自己又暂时还没有稳定收入,如果给了他们八十万,孩子会生活艰难。以及哭怎么不明不白的人就没了,向他们要老公。
11、从你婆家的诉求看,他们并不想查你们的家庭财产,而只是想要男方个人名下的合法部分,相对来说他们是能收获群众支持的。
12、过往婚内的生活费、房租、父母日常贴补是无关事项,真到了诉讼那一步,不会对你有利。
一句话,有些事总归是不尽如人意的,看开些吧。。
【 在 graci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我想要钱,是房子本身老公的名字,孩子上学用,本来就不能卖。现金+股票+退的社保公积金加起来100多万。婆家要求房子折现,算上现金所有资产分走20%。这样再让我买墓地,基本上现金就被拿走。我守个房子又有什么用?
: 我提出房子可以改小孩名字,这样我又带不走。他们家没点头。我家的首付他们也不提。
: 所以我现在要求先还父母首付,再分现金。至于房子,什么时候卖什么时候分,应该合法吧?这样我和小孩在北京就可以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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