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里的钱可以慢慢给小孩,避免短期婚姻财产损失过大,如果小两口感情好,一直过下去,钱给他们也无所谓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钱这个东西事前怎么设定都行,想把钱限定只给自己的娃这个事情本身有点类似于婚前协议,一般来说由一方牵头做婚前协议的婚姻事实上是不匹配的强弱有别,从而强者挟强而立使得弱者有所忌惮而又基于各种考虑不愿意掀了桌子,协议得以婚前成立。至于等到了婚后,尤其有了孩子啥的,强弱未必还是那么泾渭分明。所以想为了自己的孩子做什么,还是得尽早。
: 还有就是,再完美的产品设定,也架不住当事人自己的我就是愿意给他,从而典型的甭管你怎么给,给了之后是防止不了再被那个人给出去,尤其当对方是两口子的时候彼此将成为天经地义。要说人啊,痴心父母还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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