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我一位亲戚也是丈夫突然因急病去世,孩子才上幼儿园,最后逝者遗产分配是配偶和爷爷都放弃了继承(爷爷也有其他孩子,爷爷放弃继承权的条件就是儿媳也要放弃继承权),房产直接过户给了孩子50%份额,不多的存款留给孩子做生活费和教育基金。
我认为这样才是最合理的。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情历来看的是人,情分没到哪里来的人情。
: 还有就是这种事儿看的是立场观念,比如可以自己设想一下如果自己早于父母去世了,是不是百分百信任配偶从而愿意把所有遗产无条件给且只给配偶而丝毫不考虑父母份额,如果会,那么自然就会认为这个故事里爷爷奶奶不该要遗产。至于什么留给孩子不是留给配偶的想法,普通人很少正式做财产托管计划,从而孩子还小的给了孩子就是事实上给了带孩子的大人,从而这个想法有点拧巴,属于不相信人性又要赌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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