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条件,还去啥啊,多捞点钱,带着孩子生活多好啊,孩子是亲生的,房子是自己名下的,每个月的工资足足够够的。如果能再额外拿一笔,那不美翻天啊。要啥男人啊,男人那都是累赘。
【 在 Iamcat23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女在朋友婚礼上认识一海归高管,双方分别为伴娘伴郎,认识三月后闪婚,男人对女人非常好,女人生子后不久,男人坦白其是喜欢男人,随后搬出和男伴同住,除了看儿子几乎不回家。儿子现在1岁多,女人全职妈妈。男人是企业的合伙人,收入颇丰,且企业处于上升期。
: 男人每月付给女人8万生活费,180平房子加女人名字或者过户给儿子,女人可以和别人恋爱,他不干涉。女人很纠结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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