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中,如果男方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最简单的做法就是偷偷收集孩子的检材,和自己的检材一起送检。
如果确认孩子是自己的,就当没有这回事。如果孩子不是自己的,提供这个证据给法官。
当然,这个证据是没有司法效力的。但你可以说,根据这个证据,孩子不是自己的,要求做有司法意义的亲子鉴定。如果女方拒绝的话,一般法官会考虑认可你这个证据的。
【 在 casperc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的理解我觉得是对的,司法鉴定(二联鉴定父子)只需要提供能证明法律意义上父子关系的文件,所以我这种特殊情况自己带孩子去就行了,和我婚姻状态没关系,也不需要妈妈配合;
: 但是比如孩子户口和我不在一起,按我理解就需要提供出生证-母亲身份证-结婚证-父亲身份证这个证据链,然后妈妈本人也要现场配合签字。妈妈不配合的话只能找律师收集孩子是否亲生存疑的证据去起诉,要求判决进行亲子鉴定。
: 当然第一种个人隐私亲子鉴定交钱就给做,不需要任何证件,孩子可以不用到场,提供带毛囊的头发、指甲、带有孩子血迹的纸巾之类就行,具体技术要求就不清楚了。这个结果显然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而且本人不现场采血的话准确性也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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