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内容不评价,最后几个字我觉得挺到位的……
不管如何,既然事已至此,建议还是以怎么样对孩子更有利的出发点来协商,走法律程序的话站在你孩子的角度想想,过了十几年他已经这么大了你们再来撕扯这事,不管什么结果他都不会太好过吧
【 在 aukey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事挺悲哀的
: 孩子幼小时,她怕抢孩子造成事实抚养权易主,藏在老家不给见
: 小学时,跟特务接头似的,当天上午才通知见面地点,有几次小孩好不容易有点亲近感想一起出去玩玩马上被拉走回家。我也怕强制执行探视权伤害孩子心灵,没有走法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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