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种算是双方通情达理的正常情况,lz的情况孰是孰非不论,显然不在此范畴,所以不具备类比的意义。
既成局面下lz现在如果能有心,改善一点是一点,就不用讨论参照什么正常情况了
【 在 Anita06 的大作中提到: 】
: 实际上,我跟你一样,都是非抚养权一方。我一直觉得,分开以后,主力抚养孩子一方更不容易,所以这么多年,每个周末都接孩子来我这里住,照顾他生活,辅道他学习;ex出差的时候也接孩子过来;我每年初就把全年抚养费一次性打给ex,过年我这边的亲戚都会给我儿子红包,我也都
: 蚋鴈x,其他买衣服、文具,每周带孩子打球,过生日,带孩子去旅游之类的一样不落。除了抚养费,我每年花在孩子身上的精力和费用也是很多。因为我也付出很多,所以ex丝毫不会介意孩子跟我亲近,孩子自己也把两边都当作自己的家。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5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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