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有房啊,俩人都是公司职工,分别都有自己单位给分的房子,过去不都是单位盖房子然后分给职工么,到后来房改,就变成商品房了。女的调过来已经丧偶了,所以女的房算是自己分的。男的分房时候还是和亡妻在一起,所以男的房其实是和亡妻共有。他们结婚后过了一些年房改,房改也是公司自己搞的,资料啥的打个招呼就算数,于是房改后男的房登记成了个人独有,女的房就直接写给了小儿子。
说是他俩结婚时候最开始是女的去男的那边住了几个月,当时男的儿子已经上班了,还没结婚就在家住,想来就是不愿意男的再婚,于是大家关系不是特别好。女的这头又有三个孩子,她每天还得回来做饭啥的。于是后来女的就回自己房子了,男的跟着过来住了女的房。当时女的三个孩子挺懂事,伯伯长伯伯短的,男的还挺高兴,不止一次表达过啥亲的后的谁对我好我就对谁好。这种情况持续了三十年。
搞不清楚最后是谁挑头要处理老头名下的那个房子,但总之结果就是老头想给自己的儿子,他的理由是老太太的房给了自己的小儿子,所以老头认为你的房给你儿我的房给我儿。但老太太不同意,老太太认为老头的房也有自己的份,因为按照他们结婚的时间来说还是婚后自动共有,以及房改发生在结婚之后。老太太不签字,老头的房就处理不了,于是打起来了。最后法院也确实判了老太太有百分之十的份额,具体我没扒拉明白依据是啥,也没好意思问为啥是十。
【 在 yelanlan 的大作中提到: 】
: 老头想把自己的房子给自己的亲儿子,
: 自己的房子指的哪个,老头不是没房吗?
: 指的小儿子名下的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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