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引起了好奇心,于是我也去翻了翻,捋出来这么个时间线:
你们是13年3月31号提的离婚,她提的,忽然提的;
然后你愕然,想挽回,无果;
然后到了当年6月份,你发现是她出轨;
然后你谈判,你还是想挽回,还是挽回无果;
然后两个月内,你们办妥了一切离婚事宜,自此一别两宽,再无联系;
之后你过的应该还是挺幸福的,到14年3月31告已经健身数月换房换车且言语间隐隐有得到森林之势,从而后面就每次都想不起来啥时候离婚的,只以虚数表示。
然后关于这个钱:
如你所说你俩四年多的婚姻;
如你所说她是早年在香港赚的外快;
如你所说是她当时没有香港的账户,于是钱直接进你的卡,后面钱一直没动,一直到了12年你要销户,然后由你操作全部转回到了你的卡上。
那么人挣这钱的时候你俩是结婚了没啊?
所谓律师说绝无胜算,是基于当时你们已经领证了,还是基于你所述的离婚时候共同财产分割已经倾向过她了,还是基于当时钱是直接进了你的卡从而无法证明那是她的钱呢?
最后,你的记性以及表述都不太好。
说记性不好,是去年网友问多少钱,你说不到20万,到了今年成了转账记录显示30多万。
说表述不太好,是这笔钱12年的时候还没有动,13年就提离婚且并未拉扯很久,你将那笔钱描述为共同生活了几年已经花完了,往往几这个数字一般至少大于3。
顺便加一句,去年要钱的帖子里你把你自己的回复全删了,是当时谈拢了?完后现在ex又反悔了?
赶紧麻溜去打个官司吧,早了早好。
顺便再多问一句,她要钱的时候,你曾经是想过给她一半的,是现在的家人反对才作罢,那你自己究竟觉不觉得应该给她呢?
顺便再加一句,你对她的评价极低,将她与你的婚姻总结为你是真爱、而她则只为利用你以及借你上位,可是这样一个如你所述只知利用的女人,几十万的钱她直接由你管理并且还能给忘了,感觉颇有点割裂感。
【 在 xianglinsao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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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转账,13年提离婚,14年离,不矛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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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vv FROM 183.241.205.*
FROM 183.24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