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完整的判决书,恰好也提到了你讨论过的“家务补偿”
大致估一下:
养老8万公积金29万(公积金之所以多于养老金,可能前面若干年全职在家但是交了养老金没交公积金),按照每月2000元估算,8万差不多是3年养老金。
以上37万,其他家务补偿还网贷、分割2年期间共同财产,合计90万,90+37=127万
还房贷本金70万,假设这个所剩房贷是房屋总价的一半,那么房屋140万,
140+127万 =267万
考虑到楼主说两个孩子归被告方(女方),一次性抚养费就算67万,女方实际分割到的共同资产是200万,也就是说这个没分家前,家庭总资产500万左右,比较合理。
原告方可能分走了其他房产,或者其他资产。他作为原告,没理由明知会吃大亏还会告。“净身出户”属于瞎扯。
所谓的“家务补偿”,也全部在那200万分割资产包里面了。不存在“额外”
因为资产分割本来就不是绝对对等的,资产包里有房产有现金,分割方案多少总有些上下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男的诉离婚吧。。。但是不知道为啥诉成了这个样子,而且很少直接看到经济帮助金的判决,我理解经济帮助金的基础是一方失去基本生活来源,但是这户人家,有共同财产,有赔偿金,有房产,有车位,按说没有理由能出现帮助金,除非罹患重病丧失工作能力,可是罹患重病的人不可能得到抚养权。所以这东西得看前面,看前面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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