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代价也不小的,赔偿金肯定无、奖金大概率无,新东家是一顿饱还是顿顿饱的情况也不好说。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什么找工作就可以骑驴找马呢?难道劳动合同不是社会契约么,如果人将责任感始终至于首位,那么同样应当先解约再找下家,就像大家找工作会不会告诉老板我如果有了更好的工作我就会提前离职的,没有吧,反而标配版的是我看好公司前景我会追求长期发展。
: 但事实上职场内却普遍存在在职看机会而且大家对此还约定俗成,从而只要人不存在重复合同就会不仅合规而且合情合理。
: 婚姻同样是契约,法律底线是不重婚,也就是劳动关系中的不存在重复合同。
: ...................
--
FROM 223.7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