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拍的《血与骨》那个五大三粗的黑人男主角也打的很好看,而且剧情也好,颇有点中国式侠客扶危救难的感觉。郭达斯坦森居然是跳水运动员出身,但打得也实在漂亮
【 在 Tschuess 的大作中提到: 】
: 李连杰正因为肢体动作好,所以美国人才看上他的。美国人最早自己的动作片,打架看起来都蠢笨蠢笨的,像是狗熊,你给我一拳头,我给你一拳头,摇头晃脑在那里头晕的那种,很难看。
: 等到美国人也学会展示这种肢体动作了,就不新鲜了。
: 好像美国人的肢体动作开始变化的,比如《蜘蛛侠》,选了一个体操演员来演,观众发现,呦嗬,这种飞行的动作比超人那种木头造型好看多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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