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帮忙看看对这个长句的分析是否正确?
最讨厌用从句的
特别是从句套从句
其实完全可以用几句话来描述。
加个逗号的事
【 在 McJohn 的大作中提到: 】
: It is predominantly the process by which towns and cities are formed and become larger as more people begin living and working in central areas.
: 这个by是对process的解释,表示通过以下的原因导致……
: which代表的是process,它是这个长句后半部分(by之后)的主语,从towns到句尾都是在阐述which所代表的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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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喜欢川普那样的英语
意思表达的很清晰
一个带从句的句子你完全可以由几句话组成
跟逻辑思维没有关系
从句就和文言文差不多
比文言文更讨厌的是没有标点分开
文言文好歹由现代人帮忙加了标点
如果没有加标点
估计很多文言文你很难看懂
【 在 eamon 的大作中提到: 】
: 能否熟练阅读和书写多层嵌套关系的从句,代表了你是否能够掌握英文思维和逻辑思维。
: 文化水平很低的English speaker天然就是短句子,比如Trump针对其目标受众,语言极其简单幼稚,不需要任何逻辑思维能力。而法律英语是典型不掌握分层逻辑思维就不可能阅读理解的例子。从句的好处就是从小到大或者从大到小,层层递进把意思表达清楚,而不是需要把意思串在一起再搞出一个整句子。掌握了基础逻辑思维能力的人会很喜欢使用多层嵌套的从句,因为这让写作简单了很多。
: 【 在 Xaoyao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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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受教育程度高
我受教育程度低
行了吧
你赢了
【 在 eamon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止你喜欢,连说英语的很多人都喜欢,川普是专门为他的选民量身定制的表达方式。但他们喜欢这种幼儿园语言风格通常是因为他们受教育水平比较低,可能十年也读不了一本书,但凡一个看起来稍微正常一点的非娱乐行业的美国公众人物都不这么说话
: 【 在 Xaoyao 的大作中提到: 】
: : 我就喜欢川普那样的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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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从句
所以你是英文天才
【 在 eamon 的大作中提到: 】
: 中国人受英语教育程度低有什么不妥吗?你是英语文盲这不是默认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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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Xaoyao @ [EnglishWorld]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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