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求教一个开公司的问题,自己注册一个公司,配偶注册一个公司
假设自己注册A公司,在北京注册。
配偶注册B公司,在某穷县开发区注册。
然后,B公司生产产品,以亏本价卖给A公司,A公司以市场价卖出。
A公司采购原料,以高于市场价卖给B公司。
这是方案一,这样做的好处是1可以技术保密,不会泄露所采购的原料,2可以做高A公司的利润,有利于上市,3可以避免某穷县当地政府敲竹杠,如果盈利太高会被眼红。
这个方案比B公司直接采购原料,直接售卖产品多了什么费用?是不是要交两遍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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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5.39.46.*
B公司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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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1.69.15.*
如果想上市,到时候就是雷。
就算不考虑上市不上市,也不能搞这么明显和过分啊。B公司连年亏损,当地税务没事查一下,你的关联交易清清楚楚,你还有什么话说。
【 在 chinatongue 的大作中提到: 】
: 假设自己注册A公司,在北京注册。
: 配偶注册B公司,在某穷县开发区注册。
: 然后,B公司生产产品,以亏本价卖给A公司,A公司以市场价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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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218.71.*
说得对,会有麻烦的。建议找个税务师规划一下
【 在 sleethail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想上市,到时候就是雷。
: 就算不考虑上市不上市,也不能搞这么明显和过分啊。B公司连年亏损,当地税务没事查一下,你的关联交易清清楚楚,你还有什么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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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5.39.46.*
你这点小心思还以为别人不懂,一看你账上主要往来是关联企业,你的年报就会给你批露
【 在 chinatongue 的大作中提到: 】
: 假设自己注册A公司,在北京注册。
: 配偶注册B公司,在某穷县开发区注册。
: 然后,B公司生产产品,以亏本价卖给A公司,A公司以市场价卖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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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36.136.*
理论上是可行的。
这个招数广泛用在外资企业,叫做定价转移or利润转移。
很多外企企业的产品在本国生产,高价卖给其在中国的子公司,一般叫 XX(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公司平价销售(也没有涨价空间了),中国公司只看销量不要利润。
外企的目的是把利润和纳税留在自己国内
一开始中国为了引进外企,也不要求税收,还给非常好的落地政策。现在开始逐渐收紧了,不交税就不给优惠。
现在国内企业用这招的也很多,用好了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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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3.244.*
是的,这是最保险的方案。B为生产型企业,C为贸易型。特别是C这个中间环节更重要。可以调节两头的成本和利润。
这里面的A和B需要保持不动,但是C是可以多次轮换的,这是一个箱子。
C公司可以截流利润,充分利用税收政策,有效降低总体税率。如果注册两个个独类的C,还可以实现现金的公户转私户,抹平一些请客送礼之类的花销。
【 在 CLC666666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可不可以考虑开办三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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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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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