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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Re: 认缴制企业的原始股东在转让企业时需慎重!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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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ow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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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9 10: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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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理解这个逻辑
公司转让了,认缴义务也转让给别人了
为什么不和现在的股东要,反而和上家要,
这不是开玩笑么
【 在 feiy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你是一家企业的“原始”股东,注册资金认缴,没有实缴的记录,那么当你转让公司后,可能并不代表以后你不需要承担对这个公司的相关责任。 后期这家公司如果出现欠款清算等等情形,原始股东可能有责任承担补齐所认缴金额。
: 所以,在转让自己企业时,别只顾着贪图哪一点点转让的小利。
--
FROM 223.104.40.*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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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ow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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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0 1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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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扯了
转让个东西,权利义务和实体还能分开
如果是公司债务还好说
这个股东义务
还能转不出去
【 在 Lakey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事情,在目前司法实践中,可以说还没有最终定论。之前的九民纪要提出了一些
: 认定标准,不过还很不全面
--
FROM 223.1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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