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会好一点,但是有申请周期。
【 在 novi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一个客户,把我们一款比较容易仿造的产品给我们的同行,然后我们同行仿制出来了。然后这个客户要和我们签一个很苛刻的协议,就是每延期交货一天要扣5%的货款,我没同意,然后这个客户就没从我们这边订货了
: 现在这个客户需要另一款产品,又想找我们做,我担心发生同样的情况
: 现在有两个选择,第一我先申请专利再给他做,第二现在和他签订一个排他协议,比如说未来3年,5年或者10年,他只能从我这边采购这个产品,请问哪一种方法更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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