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应该是不符合合同法的
赔偿责任,最多是在合同金额以内吧,不太不懂,但我觉得应该是这个道理
【 在 lozq 的大作中提到: 】
: 假如产品有质量问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因项目返工导致的误工费,违约金,滞纳金,xxxx等等等等。
: 我觉得这个风险敞口有点大啊,几万块钱的生意,别弄的有几百万的风险敞口。老客户,以前用的我们提供的合同,产品用的挺好,没啥问题。但这个客户专业性一般,不大懂行,我很担心他们施工什么的最后有问题解决不了,然后说是我们产品的问题。
: 你们一般都是怎么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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