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封顶的计件收费标准。
京发改〔2010〕651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民事诉讼案件。
1.计件收费标准。每件收费3000--10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 10%(最低收费3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 6%;
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
1000万元以上, 2%。
3.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 在 novi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一个律师,代理案子1万元,后面胜诉不提成,请问这个常见吗?这样是不是律师积极性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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