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手机版
首页
|版面-创业者论坛(Entrepreneur)|
新版wap站已上线
展开
|
楼主
|
同主题展开
|
溯源
|
返回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
同主题下篇
主题:Re: 认缴制企业的原始股东在转让企业时需慎重!
hgoldfish
|
2021-12-12 14:54:53
|
这个应该去追究转让股份的问题啊。
而不是判定这种转让无效。
其实你不说我也大概能猜到找三和大神。
我朝自厦门那一起公交自FEN案以后,有一种趋势是面对局部小问题,经常单细胞应激式地做出各种严重反应,无限增大整个社会的运行成本。给普通人造成很多不便。这是不对的。
【 在 Lakey (lakey) 的大作中提到: 】
: ……新股东是一个老农民,一穷二白 :_P
--
FROM 124.72.118.*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
同主题下篇
选择讨论区
首页
|
分区
|
热推
BYR-Team
©
2010.
KBS Dev-Team
©
2011
登录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