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用。不会有客户守这种信誉的。
已经同意的也可以毁约。只要你不签下协议就没有效力。如果楼主的产品真的有竞争力,客户还是得乖乖来购买。执行约定并不会让楼主的竞争力增加一分一毫。
【 在 shuimush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如果已经同意的,就应该执行,这是基本的诚信哈。
: 对于那些压价的客户,一开始就直接拒绝。对于那些特别有韧性的,反复纠缠的,可以设置一些障碍或是提一些条件,例如要公司正式写个申请,承诺一年或两年内会采购满100片,加盖公章,附上营业执照之类的,或者签署一个战略合作伙伴之类的框架协议, 或者要求在他们的公司网站
: 瞎腋瞿忝枪镜男唇樱谒堑墓裉ㄉ习诜拍忝堑男植岬鹊取W苤苑礁冻鲆欢ǖ氖奔浜途Τ杀 ,如果对方做到了,价格上让一些也无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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