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Lyshelle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本来想让婆婆帮忙带娃,也打算他们老了给他们养老的。可结果发现,一个强势护短事儿多还待不了20天必须回老家,好面子却抠门的婆婆,再加上一个妈宝不撑事儿的老公,怎么抬着供着哄着都是没用的,深刻体会到了啥叫得寸进尺人善被人欺
我一直认为,中国社会让叫伴侣的父母也为“爸妈”是传统中国鼓励的所谓孝顺,但法律上伴侣的父母和自己是没有任何权利义务关系的。
弄清这点以后,很多人就能明白,既不能要求对方父母做任何事,同时,也无须对对方父母承担任何责任。但自己的伴侣对其父母的权利和义务都存在。当然,伴侣之间有抚养照顾责任。所以儿媳妇照顾公公婆婆或者女婿照顾岳母丈人,是情分,绝对不是义务。同理,老人也没有义务照顾第三代,更没有义务伺候媳妇月子照顾孙辈。因婚姻建立关联的两家人,永远是两家人。
那种把女婿当儿子,儿媳当女儿,只能是个笑话,也是反人性的。是长期中国式传统洗脑以后的结果,是违背人性的。客客气气的当外人处理,彼此尊重,像对待外人和朋友一样,是最佳的相处之道。
--
FROM 123.118.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