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甲板贵妇可以成立个联盟了
”媳妇大战公婆“联盟
有实践的、有理论的、有推广宣传的
分工都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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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80.*
你可以做联盟的理论建构者
【 在 davisliuyi 的大作中提到: 】
: 正常人,一般很难容忍与伴侣或父母以外的其它成年人在一个屋檐下生活超过1天以上。所以,因为婚姻被迫绑架在一起的两个人,本质上还是无法接受与对方父母在一起长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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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80.*
嗯,在选几个宣传推广者就好了
【 在 davisliuyi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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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我最擅长构建理论。我一直认为,中国社会让叫伴侣的父母也为“爸妈”是传统中国鼓励的所谓孝顺,但法律上伴侣的父母和自己是没有任何权利义务关系的。
: 弄清这点以后,很多人就能明白,既不能要求对方父母做任何事,同时,也无须对对方父母承担任何责任。但自己的伴侣对其父母的权利和义务都存在。当然,伴侣之间有抚养照顾责任。所以儿媳妇照顾对方公公婆婆,或者女婿照顾岳母丈人,是情分,不是义务。同理,老人也没有义务照顾第三代,更没有义务伺候媳妇月子照顾孙辈的义务。以为婚姻建立关联的两家人,永远是两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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