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甲板贵妇可以成立个联盟了
正常人,一般很难容忍与伴侣或父母以外的其它成年人在一个屋檐下生活超过1天以上。所以,因为婚姻被迫绑架在一起的两个人,本质上还是无法接受与对方父母在一起长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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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anselon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可以做联盟的理论建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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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我最擅长构建理论。我一直认为,中国社会让叫伴侣的父母也为“爸妈”是传统中国鼓励的所谓孝顺,但法律上伴侣的父母和自己是没有任何权利义务关系的。
弄清这点以后,很多人就能明白,既不能要求对方父母做任何事,同时,也无须对对方父母承担任何责任。但自己的伴侣对其父母的权利和义务都存在。当然,伴侣之间有抚养照顾责任。所以儿媳妇照顾公公婆婆或者女婿照顾岳母丈人,是情分,绝对不是义务。同理,老人也没有义务照顾第三代,更没有义务伺候媳妇月子照顾孙辈。因婚姻建立关联的两家人,永远是两家人。
那种把女婿当儿子,儿媳当女儿,只能是个笑话,也是反人性的。是长期中国式传统洗脑以后的结果,是违背人性的。客客气气的当外人处理,彼此尊重,像对待外人和朋友一样,是最佳的相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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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davisliuyi FROM 123.11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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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anselone 的大作中提到: 】
: 嗯,在选几个宣传推广者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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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推广,我这套理论,一般人看了就明白,立马就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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