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一下:
1、当爹的想再娶,要拿钱买自由,而且钱和房子都要保证不给别人
2、当爹的应该来给自己带娃
3、这样的孩子,爹凭啥?
1.母亲去世不到一年,有人就张罗给父亲找老伴。
2.父亲60出头,觉得自己还算年轻,子女又不在身边,挺孤单的,可能也想给子女减轻负担,同意找一个老伴。
3.子女两人态度很明确,坚决不同意现在就找老伴,毕竟母亲刚走没多久,而且要求父亲把一部分存款交给子女管理,以后作为父亲养老用。
4.现在父亲同意把这部分存款交出来,但还是有不少钱留在自己手上,说是以后生活开支和旅游。作为条件,子女不再干预他找老伴。
现在有这么几个问题想不通:
1.找的老伴,肯定也有自己的子女,虽说以后她的养老不管我们姊妹的事,但肯定会搜刮父亲的钱财,甚至涉及房产的最终分配。既然这样,怎么能保证财产安全,是不是绝对不能登记领证,但这样也不能确保父亲立遗嘱继承。
2.父亲生前对母亲一般,虽愿意出钱治病,但缺少陪伴和关爱,子女一直有怨言。现在找个女的共同生活,又出钱生活和旅游,子女觉得心理上承受不了。
3.父亲不愿意跟子女生活,虽然子女很需要老人过来帮忙照顾孩子,但就是不愿来,导致以后子女的家庭负担会增加,实在不行只能请阿姨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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