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yulin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结合了部分版友意见,在他愿意的前提下,准备采取这个方案:
: 和他一起去公证,各自房子首付和贷款增值部分都属于个人,互不干涉
: PS:我真的不愿意住租的老破小里了,未来我自己换房还房贷,哪怕再苦,我一个人也扛起来。
他不算是心机男,心机男是想法设法占你便宜,你的做法从外边看来是在占他便宜。
婚姻这个事说不好,万一有一天离婚,法律上你妈名下的房跟他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说句不吉利的话,你若身故,房子跟他和你没关系。公正可以改,只有你妈在,随时可以作废。
你老公的角度看,你才是鸡贼,用你妈的名字套取夫妻共同财产,万一你将来出轨了,他岂不是人财两空。
你要多考虑考虑别人,这事你考虑不周。毕竟北京的房产不是几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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