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鲍某的事就是强奸
这女孩母亲把她送给老男人了,一直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好像在1980年代,中国幼女的界定是16岁以下。后来为了和国际接轨,改成了14岁。
现在应该改回到16岁,老外的发育太早,人种不一样,中国不能跟着学。
【 在 shume (shume) 的大作中提到: 】
: 十四岁的幼女并不清楚保护自己,在信任的人的威逼利诱和欺骗下很容易“自愿”的答应任何事。这种“自愿”不能算数,她随时有权随时反悔。
: 鲍多次在她不情愿的情况下强迫她发生性关系,那就是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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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母亲一直都和女孩有联系,知道他们在一起,这是重要的情节。
【 在 milesaway1 (milesaway1) 的大作中提到: 】
: 16岁也还在上学,就有能力逃脱四十多有钱有势男人的股掌之间了么?
: 这个案子的问题是这男人处心积虑这么做的,还步步为营,没有经济能力和社会阅历的小女孩毫无办法,只能被害。
: 来自 CLT-AL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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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养父女,要看户口本的,要办领养手续的,这不是相互父女相称就可以的。
【 在 cowgir1 (一个冷静的灌水者) 的大作中提到: 】
: 满14岁如果是特定关系人采取一定手段即使表面上是自愿也要负法律责任
: 这就是鲍为什么要极罚否认养父女的关系
: 实际上即使不是养父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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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只能说是女孩母亲伙同准女婿,诱骗女儿未婚同居,属家庭内部矛盾。
最后结果很可能会是撤销立案,不予起诉
【 在 freemm (龙井) 的大作中提到: 】
: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官方没出来之前,你可以恶意猜测但请不要言之凿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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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xku FROM 114.2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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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强迫的证据,她早就拿出来了。
要怨就怨邓修把法律改的和国际接轨,14岁以下定义为幼女,这不符合中国国情。
中国的14岁小孩不能和外国女孩相比,还是个儿童。外国女孩10岁以前就来月经。
【 在 milesaway1 (milesaway1)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就搞笑了,事实还没查清楚。
: 来自 CLT-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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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律规定13岁女孩不能谈恋爱,也没有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的年龄差距不能大于30岁。
这在道德上无论怎么不合理,但在法律上没问题,不能定罪。
【 在 freemm (龙井) 的大作中提到: 】
: 呵呵呵,这是我见过最搞笑的说法。准女婿??2015年,13岁的幼女,43岁的准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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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有性关系的证据,但没有强迫的证据。
【 在 freemm (龙井)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会没看过全部报道吧?女孩子提供了各种证据好吗?照片,视频,聊天记录,录音全部都有。要不然为什么全国人民都这么愤怒,你以为大家都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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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xku FROM 114.2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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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以上的自愿性关系,不能认为是强奸。现在的法律就是这样的,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是这样。
【 在 chenwh (无云晴空) 的大作中提到: 】
: 双方势力悬殊而且女孩受到伤害,这不能只说是性关系,是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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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要讲证据,不能任由一个人撒谎乱咬。我还认为我老婆强奸我呢,警察赶快把她抓起来,我好换一个老婆
【 在 jjzhu (zhuzhu哼哼) 的大作中提到: 】
: 她说强迫就是强迫,有什么疑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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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胁迫婚姻,这可以吧
【 在 lxku (lxk)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要讲证据,不能任由一个人撒谎乱咬。我还认为我老婆强奸我呢,警察赶快把她抓起来,我好换一个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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