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鲍某的事就是强奸
不情愿当然算强奸,现在的问题在于如何证明当时是不情愿的,事中任何人都有权反悔,成年女性也有这个权利,但这个“随时”不可能包括事后。
你说“自愿”无效的情形,目前国内认为是在14周岁以下,超过14周岁就不属于“并不清楚保护自己”范畴了。不过可以像美国一样,把教师、家长这类对未成年人有权威地位的认识加入到无条件认定强奸的范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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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仔细看看是谁们
【 在 hoodlum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方面是你们打算吧 14 岁的保护幼女的年龄段提高,
: 另一方面是对未成年保护法的年龄要降低。
: 法律是严肃的,不是你们这里滥用感性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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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也是这个意思吗?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规定清晰明确。您觉得不合理,可以推动修法,提高标准,比如十八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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