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只要对方反悔就算qj
不合理,只要发生关系,就算强奸最合理,另外还要规定14岁到18岁如果发生关系,年龄不能差3岁
【 在 vvlov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么改法律,是不是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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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都是未成年人,可以学习美国单独规定或者从轻处罚,如果一方是成年人,无论男女,都会被定罪
【 在 tuna 的大作中提到: 】
: 反悔?
: 过了30年以后,对高中那段恋情不满,然后起诉男方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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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还有奴隶制度,我们是不是也效仿一下
【 在 tuna 的大作中提到: 】
: 校园性行为?
: 古代14岁都结婚了,那个时候各种营养和教育都跟不上。
: 现代为啥还要后推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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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生理结构和保护未成年人有关吗?有什么关系,你解释一下?
【 在 tuna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的生理结构和奴隶制度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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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没有可比性,古代拿人不当人,更没有保护未成年的意识,我们又不是畜牲,当然不能往古代方向学习
【 在 vvlove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均寿命是过去三倍了
: 以前营养不好是不假,但是14岁不结婚生育,弄不好就绝后了
: 再者,古代14岁已经是合格劳动力社会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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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是保护他们的心理,以他们的心智是否达到成年人水平,不被成年人欺骗为标准,而不是以是否来月经为标准,那是原始人的做法
【 在 tuna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生理不成熟,所以是未成年,需要保护。
: 如果生理成熟了,就是成年,没必要保护。
: 经过这么多年,生理成熟的年纪判断是1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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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当然是普适性的,不能为个体定制,你如果和有智力障碍的人发生关系,也是犯罪,
【 在 tuna 的大作中提到: 】
: 北大法学院那个因情自杀的妹子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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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就是不得与未成年人睡觉,无论是否自愿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合理吧,任何一种不对等的关系都会滋生极大的隐患。。如果要这么改,那索性强制限制不得与任何未成年人睡觉完了呗,可是,是不是又会涉及侵犯人权中关于身体的支配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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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以上的话我们的法律存在缺陷,不如发达国家更加先进,
【 在 tuna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前提是超过14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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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法律还很粗糙,比如老师猥亵或者与学生发生关系,这在美国无论是不是自愿都是犯罪,但我们还停留在道德谴责上
【 在 vvlove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啊,总得想想辙,法律是要改改了
: 其实年长也是一种信任地位
: 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年龄差不能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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