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无论鲍某案结局如何,都希望能改法
现在未成年人犯下重罪,对犯罪人和监护人惩罚过轻了,几乎相当于没什么惩罚。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能自相矛盾啊
: 一个人只能有1个成熟年龄
: 不能说他施暴的时候成熟了,受害的时候又没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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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能还人公道,就会引发私力寻仇。张kk案一定程度上是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太轻和民事赔偿金额太低导致的,当然不能排除人为干预司法的因素,但是明文标准也差不多就是那么松懈。
重庆10岁女孩25楼抛男婴,大连13岁男孩奸杀10岁女孩,对监护人都没有惩罚:重庆抛婴案,七八年过去了,到现在连民事赔偿都没看见;大连这个案子的监护人,还是有包庇嫌疑的,都没对男孩母亲立案。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没办法让监护人去坐牢吧,都不用坐牢,可不是没啥意义。。。其实就算监护人去坐牢,也没啥意义,对于统治阶级来说,法律的终极目的并不是惩治犯罪,而是保有社会秩序,统治阶级从未追求过无罪案,他们只会追求大体上的和谐稳定,寄希望于真正面面俱到的保护到每一个人,原本就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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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量刑尺度是一定要改的,现在是对未成年犯罪人判罚过轻,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者判罚过轻,总是偏向坏人,对犯罪变相鼓励。像大连男童杀女童这种案子,3年收容教养简直跟玩一样,3年之后他才16,继续杀人还可以免于一死。这样的危险分子就应该关一辈子永远不见天日,还给什么悔过自新的机会,实践经验表明,这样的犯罪苗子是脑子坏掉了,改好是不可能的。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就是那句著名的,这就是生活吧。。。能够还人公道的我觉得还是大多数,不然社会早乱了,至于别的,只能说,抱着良好的意愿,接受不那么美好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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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利用优势地位诱奸14岁以上属于犯罪,这不是已经成文的法律,只是法律要改进的方向。
要不然鲍某也不会自信没有犯罪了
【 在 wf123 的大作中提到: 】
: 咋改?我不是为人渣辩护,但是,舆论不应该影响立法,司法。民粹甚至暴民不应该影响立法司法独立性。
: 现实社会不是非黑即白,法制观念也是需要长久普及才深入人心。而且现实社会有千千万万的错综复杂的情况
: 小年龄的女生谈恋爱并自愿发生关系的天赋人权要不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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