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为什么不执行化学阉割
你去看我在另外帖子的回帖,
强奸幼女不成立的唯一情况就是青梅竹马型……
【 在 NUAASEU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儿子16岁和同班女同学发生了关系,也阉割20年以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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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以下如果青梅竹马型也是不一定成立的
大妈们自己有女儿的肯定会焦心一些,相互理解吧
【 在 NUAASEU 的大作中提到: 】
: 两码事,14岁以下不管什么情况罪名都成立是应该的
: 14-16同龄恋爱发生关系,还跟这些大妈说的要判强奸,我中学时候认识的好几个人都要被抓起来,肯定是不合理的,无非是逼出很多少女去地下诊所人流,这样修改的法律是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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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早恋主观恶意没那么大
【 在 transpencil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应该设立任何例外,通通化学阉割了事,出来了也才36岁而已
: 重要的是这些人被化学阉割了知道有这样的刑法才能管住自己罪恶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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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应该是姑娘不是儿子吧
【 在 transpencil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没有恶意都应该判刑,不要侥幸,忍两年能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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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系啊,你太偏激了
【 在 transpencil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扯这个有什么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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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是确定有罪的
少男少女过早发生性关系,就一定是男方有罪吗?
【 在 transpencil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点也不偏激
: 人贩子应该判死刑吗?
: 想来你也觉得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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