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始终觉得在鲍某这件事里最恶劣的是女孩妈
同意
【 在 luckypig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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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7.27.*
那个女孩妈已经没有道德属性了,这个就是时代悲剧
【 在 luckypig 的大作中提到: 】
: 鲍某是不是实际犯罪了还有待商榷
: 毕竟我们不掌握证据 不知道是否足够定罪量刑
: 所以是否犯罪的问题我就不讨论了 因为我认为也讨论不出所以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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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7.27.*
女孩妈后来退出了啊,让她的孩子和那个男的长期在一起,这个后果是能预见到的吧
【 在 mjst 的大作中提到: 】
: 女孩妈妈如果遇到的不是一个人渣
: 是个正常的男人
: 女孩妈妈还恶劣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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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7.27.*
对啊,我们这个时代的悲剧
【 在 weixiao135 的大作中提到: 】
: 咋就时代悲剧,她和我们不同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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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7.27.*
是啊,让自己的孩子长期暴露在一种危险境地,其实就是一种故意或默许
【 在 mjst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样就很垃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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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7.27.*
这个只是暴露的比较充分了,农村那还有很多隐形的,没那么赤白的例子
【 在 luckyna 的大作中提到: 】
: 完全同意
: 就是卖女儿
: 妄想实现经济条件极大改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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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7.27.*
你说的那种市场问题不是我们普通人能一下子改变的,作为普通人,只能要求自己做一个有良知的父母,保护好自己的孩子不受伤害,这个是底线,也是最容易做到的。
这就好比我们总是让孩子远离没牵绳的狗,免得被咬着一样,我们普通人又没权力直接把那条狗打死。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是因为你们基于自己的三观和认知默认这个娃他娘就是卖女进窑洞。。即使卖女进窑洞,首作恶的也是开窑洞的,窑洞的存在从根本上决定了有人会卖女进窑洞,对于社会来说那才是社会危害性源头,而不是任何个体买卖者,打兔子和吃兔子都不可怕,可怕的是兔子市场。。而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造成了事实伤害,比如窑洞里发生了命案,首恶一定是施暴的那个人,而不是任何比如见钱眼开的监护人或者笑贫不笑娼的社会风气或者窑洞的法人老板。。
: 至于警察,警察有没有违规可以查,这不是一件事,为什么第一次报警之后不了了之,谁也不知道,而第二次报警,已经过了四年,四年中发生了什么,同样谁也不知道,鲍身边的人如何看待他们的关系,仍然是谁也不知道,基于特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身份,知情人谁也不缺心眼,谁也不会说话,大家不过是自己基于自己的认知从而认定自己的预设然后自己春秋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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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7.27.*
普通人管好自己的孩子,媒体管好自己的嘴,不能为资本恶人洗地,这个就太缺良知了,法律也是有阶级属性的,而不是苍白的无力的理客中式的。
法律是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最好一道城墙,有人民的呼声,那么修法也是合理的,关键是凝聚共识。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得对,父母是子女最大的三观影响者,但是爹妈这事儿,不是找的,是撞的,撞大运的撞,事实上很多小孩就是养的不好,任何一个年代都不缺少小小年纪不务正业的孩子,背后都是他们的父母疏于管教不能以身作则或者给孩子起了带头作用甚至曾经推波助澜。。。但是即使这样,也不能抹杀事实作恶是谁,养孩子不上心容易出事,但是不是不上心就一定会出事,所以出了事儿,是谁的就该是谁的,而不是使用你不上心或者你做的不对所以这一切的一切都赖你全是你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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