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有狗的人十分之一都不到,为什么侵权势力如此强大
各城市养dog治安条例早就有了 ,不牵绳不戴嘴套违法治安法按轻重 每次罚款500元左右 警察有义务进行教育和罚款,但很多都不实施
有时候一个公共楼层有一户养dog的就噪音、卫生污染的一塌糊涂
还有论坛上 我打养然后再打个gou字都打不出来,狗这么金贵 还讳名了?
我也养过dog,但起码带院子的别墅,否则是虐待动物,影响他人
老实说,极度厌恶主动靠近的 带有攻击性的一切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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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坛上 我打养然后再打个gou字都打不出来,狗这么金贵 还讳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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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ahulong FROM 114.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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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语点睛啊
大部分人都事不关己
认识个阿姨养了2条阿拉斯加,她说2个儿子这么多年咬伤的人都赔掉半套房子了
她亲闺女连学费都交不起 问我借钱 我根本不理她
后来一条老狗死的时候 把那阿姨的一只手差点咬下来,她还是表示理解,儿子因为病毒难受才咬她的
【 在 dinglinglm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他家真的有条狗
: 其他人只是敲敲键盘,比如我。真上去拼,我怕被狗咬。
: 真的被狗咬过了,势不两立,不畏惧被咬也要跟他们撕的,不是1/10,是1/1000都不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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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能力得到同种族的爱,玩水之物语啊
满足自己畸形饥渴的情感需求是可以的,但别影响其他人呢
有很多人故意搞了大型犬出去兜风 吓唬、 狩猎其他人 寻找存在感的,
或者始乱终弃,养大了狗不要了 随手一丢
【 在 flymoon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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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被无良的人遗弃的,可是你的精神损失谁来赔呢
也可以报警 反应情况 应该有人会管的
【 在 dinglinglm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次,在郊区,商场外露天停车场。
: 晚上九点左右,我去取车。
: 三条流浪狗,中大型犬。我走进去十米二十米,他们开始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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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来得及的话最好录像 然后报警 ,没来得及录像的也可以调取监控,
我觉得警察还是挺好的 有几次同事被吓到了 没咬 每次赔了500-2000不等 就是给他们添麻烦 浪费时间了
我等下发点 治安法 里关于yangquan条例罚款和赔偿的截图上来
有庄园有带院子的别墅可以随便折腾,跑到外面来一定要牵好狗绳 戴上嘴套 ,大小便带走
【 在 greatant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次我让一个人拉上狗绳,说吓着孩子,他直接让他的狗咬我,他的大型狼狗呀,我是一个女的,还带着一个5岁的孩子,他都能干出这种事来,还不是人仗狗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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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ahulong FROM 114.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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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对养宠物和流浪动物管制很严的,如果不牵绳或无主的马上有动物管理所的人来抓,然后期限内有人认领的可以带走,没人认领安乐死呀
这世界肯定以人为本的,说远点、人类都这么脆弱了 自身存在的时间不知道能否赶上恐龙年代的一个零头,还保护这保护那,保护过的动物都灭绝了,人类喜欢吃喜欢用的都会跟随着人类一起生存下去
很多人需要贴金、作秀或敛财 搞虚伪的摆拍,
不过他们做什么是他们的自由 ,但不要影响和威胁到其他人是最最基本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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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小孩子受到惊吓,精神上都会受到损伤,这些都应该受到重视,
据说有人大代表要提出了,期待完善法律来规范和得到执行,能和发达国家一样重视起来
不要在城市里威胁到人们的身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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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82.11.*
有钱人起码有庄园和带院子别墅吧,
咬坏了别人,侵犯别人的权益也足够能赔得起
那被底层的狗咬伤了 主人都找不到
【 在 qianyishi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狗的两类人,上层有钱有权的,还有最底层甚至生活可能要靠救济的。
: 你想这两类人有共同的爱好和目标,该多么强大。中层打工一族根本不是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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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中,对养犬人的行为规范做了更为详实的规定,特别是明确规定了“养犬 [1] 人不得遗弃饲养的犬只”。 新条例进一步规定,若养犬人违反相应规定,出现遗弃犬只行为,将由公安部门对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吊销《养犬登记证》,且5年内不再允许申领养犬登记证。条例实施后,上海或迎来养犬登记和免疫高峰。目前,本市兽医主管部门指定的狂犬病免疫接种点仅有3个。办证权利则可能将下放到派出所,这样全市就有300多个点进行受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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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82.11.*
第六条养犬人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饲养犬只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场所。
个人在城市化地区内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
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
第十三条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
(二)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三)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四)单位所在地在办公楼、居民小区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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