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鲍毓明十问韩某
这个推断有点想当然。可能是鲍某说帮着培养韩某,让韩某妈妈信以为真,然后强奸。木已成舟之后,承诺会等她成年娶她,韩某和韩某妈妈无奈接受现实。
而作为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未成年人,13岁多就跟了一个处心积虑的高智商嫌疑人,即使是被强奸,受到鲍某丰厚的物质诱惑,无奈接受木已成舟的现实,从而认为自己和鲍某有感情也是一种正常的自我保护心理。
在没有进一步的资料之前,不要做更多的推论,还是期待警方详细的调查结果。
【 在 EmiyaShirou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白了就是韩某的妈妈把韩某卖给鲍做童养媳,后来韩某发现这不对,所以就告鲍某强奸。
: 这事情里面韩某可能不是完美的受害者,但是韩某母亲和鲍绝对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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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韩某确实是被强奸(当然,诱奸的可能性更大),在面临着无法改变的现实、对方可能在平时生活中、物质上对他也挺好的,而且韩某也承诺会等她大了娶她,她认为自己也喜欢对方也是一种正常的心理保护机制。就是你说的“想上位”也没有任何不对的地方。
【 在 remo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是个垃圾底层女想上位不成
: 出来搞事情博傻大妈同情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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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相信鲍某所说的都是事实,这种法律人士不会轻易说谎,但是他说的肯定不是事实的全部,只拣对他有利的去说。
例如,当时韩某妈妈将孩子交给他很可能是让他帮着抚养、教育,而不是像有的人说的那样,给他当童养媳,如果真的是的话,估计他早就说了。
例如,虽然韩某纠缠他、说喜欢他。但这和他是否强奸了韩某并不冲突。假设强奸真的发生了,一个14岁的小孩,被有权有势的鲍某强奸之后,很可能无奈接受现实,鲍某肯定也充分满足了她在物质上的需要(很可能在发生关系之前就有这种铺垫),让她体会到她之前在单亲家庭中从未体会到的极大满足和由此带来的虚荣感,而且鲍某又承诺会等她长大了娶她,这个时候,作为一个心智不成熟的14-5岁小孩,告诉自己其实是喜欢这个强奸自己的人也是正常的心理保护机制。
我觉得韩某作为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未成年少女,又碰到这么一个处心积虑的恋童癖,手段又非常高超,对鲍某的情感很复杂是正常现象,但真不能据此就否认强奸。
【 在 cbhust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这个男的说的是实话,呢就不是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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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有证据早就交给警方,让他去局子被爆菊了。
我的意思只是说,现在我们吃瓜群众都没有他有没有强奸的证据,现有证据并不能说明他没有强奸。每个人基于自己的判断都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没必要去认为他有没有强奸,相信警方的调查。
【 在 cbhust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这么多,强奸的证据呢?臆想吗?呢还要法律干吗?证明别人有罪得拿出证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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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推定是指没有证据不能给他定罪。
辛普森不被定罪,不代表他没有做过。
何况我们现在谁都不知道警方是不是已经有相关证据。
我一直说的是:鲍某给的证据、说的话并不能证明他没有强奸。仅此而已。我既不是法官,也不是警察。你也不是。我们都没有定罪权。
我只是从常理说,即使鲍某一直有预谋地保留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也不能证明他没有做过。
【 在 cbhust 的大作中提到: 】
: 拜托,我们是无罪推定,没有证据的话他就不是强奸,要证明别人强奸就必须要有证据,现在是没有证据,搞清楚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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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实锤证据不代表没有证据。
韩某肯定言语中有很多不实之处,就是你说的自相矛盾、含糊其辞,但这不能说明不是qj。
我一直在强调一点:韩某单亲家庭长大,物质条件也不好,13岁多又碰到了老谋深算的鲍某,不太可能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即使真的是强奸,面对着木已成舟、对方丰厚的物质条件、承诺会娶她,选择性的不在第一时间报警,随后自我暗示自己是喜欢鲍某,都是正常的心理反应。
在这种矛盾的心理下,她的这些表现,不能说明没有发生qj。
我一直说的仅此而已。
【 在 abcda 的大作中提到: 】
: 要是能有石锤证据,韩某团队早掏出来了,这么久了,各种前言不搭后语,一遇到时间地点相关的问题,要么自相矛盾,要么含糊其辞。说明啥说明就不是q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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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证据是警方的工作。
没有证据不代表没做过,这是常识。
没有证据无法定罪,即使做过也无法定罪,这就是法治社会。
我一直只是说一点:目前鲍某给出了很多对自己有利的录音呀、说辞呀,不能证明没有qj。仅此而已。
【 在 cbhust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的关注点好奇怪,一个人被告,正常人不是应该关注有没有证据吗?居然有人关注的点是即使没有证据也不能证明他没做过,说好的法治社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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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4.168.*
法不纠既往,即使鲍某真做了,只要现有法律无法判他,就不能判他。这是法治的基本准则。
但是可以通过这件事,去完善法律,修改法条,避免类似的事情继续发生。
【 在 abcda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韩某的拥护者已经搬出来另一套奇怪的理论了,就是应该重新解释法律,或者修改法条,或者用某个口袋罪对给鲍某安排一个罪名,总之不能放过鲍。
: 已经辞穷到这种程度,难道刚好鲍某在现行法条的解释下是不违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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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证据我不清楚,但是警方说,在接到新的证据之后,符合立案标准,所以才从之前不立案到现在的立案了。所以警方认为他们是提供了一定的证据。而不是你认为的“拿不出任何证据”。当然,你可以保留你不同于警方的判断。
当然,我也相信,韩某不实之言有很多。我一直在说,一个单亲家庭长大、13岁多就跟了一个处心积虑的鲍某,不要指望她有多少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一定不会说谎。但她说过谎,不代表鲍某没有qj。
弱势群体面对强势群体寻求网络关注,无可厚非。舆论监督本身就应该起到这个作用。
【 在 cbhust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吧,既然你的关注点这么不一样,呢为啥你只关注到鲍某拿出的真真切切的证据,反而从不关注至今都是空口白话拿不出任何证据的呢对母女呢?不要和我说她们把证据交给了警察不对外公开之类的,你要知道她们从一开始就是通过网络引起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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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4.168.*
你是怎么判断我已经给鲍某定罪了?
我是倾向于认为鲍某qj了,我一直强调的就是一点:他提供的那些证据不能说明他没有qj。但是我一直认为需要等警方的调查。但是我其实也比较悲观,可能即使真的qj了,也很难找到证据。
【 在 cbhust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是舆论监督就好了,就怕演变成舆论绑架司法,毕竟水木上都有这么多人已经给鲍某定罪了,比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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