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鲍毓明十问韩某
微博不得骂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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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207.29.*
证据面前都选择眼瞎,死刑全屏一张嘴
【 在 Gump32 的大作中提到: 】
: 男方的讲诉里,有海量聊天记录,车票,购房信息,几十次报警时间,大量志愿者,前律师,家教,公寓保安,女孩2015年已1米7,安徽接生婆,警察查骨龄,通话录音,总几十天的见面时间,这些都是物理线索和第三方证人,如果作假,是可以被轻易证伪的。
: 女方的讲诉里,凡是含物理线索的,都已经轻松被证伪,比如她说第一次报警是2015年12月31日的几天后,但禽兽鲍说,第一次报警是2016年6月,比如她说2016年4月开始她被囚禁在烟台,而禽兽鲍说,2016年他吃住在公司,女孩没来过烟台,第一次来烟台是在2017年夏天的海边公寓里,而海边公寓是2017年才购买的。而剩下的还没有被证伪的,却仅仅只是不可以被证伪而已,比如她说某警察说再查下去工作要没了,却不说时间地点人物名字或人物外貌,那么实际上这个永远无法被证伪,同样也永远无法被证实,除非有个警察跳出来作证说自己被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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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不是给包洗地,知乎微博好多长篇大论都是光靠猜测在那说小女孩当时被这样那样了,套用各种症状,一个个说的跟当事人自己一样,正儿八经的证据没有,在证据面前到底谁说谎选择眼瞎,能不能尊重真相和法律
【 在 cbhust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这么多,强奸的证据呢?臆想吗?呢还要法律干吗?证明别人有罪得拿出证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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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已经预设包有罪,要脱罪他得证明他没罪,合着没强奸要怎么证明,自己是太监?
【 在 cbhust 的大作中提到: 】
: 拜托,我们是无罪推定,没有证据的话他就不是强奸,要证明别人强奸就必须要有证据,现在是没有证据,搞清楚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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