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这位浙大的吕同学要不服了。刑期更短都被开除了,应该没人担心他被开除后会不
会变成盗窃惯犯吧
浙大发本〔2015〕119号
吕××,2012级学生。该生于2014年10月—12月期间,先后进入紫金港校区月牙楼教室偷
窃8次,窃得财务价值共计37466元。2015年3月23日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
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15)杭西刑初字第294号】。…
…经研究决定,给予吕××开除学籍处分。
【 在 MJTbag (越狱兔)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看了下他那判决书,是被害人醉酒后把人家带到出租屋,然后强吻遭强烈反抗未果……哈哈,八成是价钱没谈拢。这种啊,未来看他走向了,要是判的重了,仇视社会,可能会成个变态杀人魔也说不定。
: 北京当年有个变态杀人魔,把父母虐杀了,好像就是年轻时搞对象被同事撞见,诬告成强奸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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