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双方都履行社会责任,这对女性是有利的还是有害的?如果有利,或者说婚姻制度构成对女性的保护,那么同居对女性来说就是傻缺行为。如果有害,讨论一下废除婚姻制度是不是比这帖子更有意义呢?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就要看人如何界定同居门槛,比如说什么样的人会选择跟他同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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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一个人把自己选择同居的门槛拉低到婚姻以下,那么这个人的一切悲剧都是自找的,明明知道对方这个人不能作为结婚对象,还跟他同吃同住同进同出,那不是缺心眼么,天下没有缺心眼的人,只有装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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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如果这个人认为对方就是自己的结婚对象,那么同居和结婚事实上是一样的风险,两个人的三观碰撞并不会因为有或者没有结婚证就增或者减一分一毫,反而同居的风险对双方都更加低,至少散伙了不用拿离婚证不需要面对社会身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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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你说比如流产是牺牲,那么最简单的,结婚了就不会流产么?计划生育门诊的主体客户群从来都是已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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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为女人是牺牲的价值观说白了仍然立足于女性需要男性赋予的归宿感,也就说,女人总是需要男人来帮自己得到社会身份,所以女人一定需要一个男人的同时也一定需要一份婚姻的社会保障,同居所欠缺的正是这个社会身份和这份保障,这是一种骨子里的男高女低的思维方式,好多约定俗成的观念都是源于这个,比如女孩子嫁人一定要趁早,比如青春对女人的意义格外不同,比如人会觉得同居了流产更可怕,可事实上如果不在以所谓的归宿来看待男女差异,任何人同居的风险都小于结婚,因为结婚意味着更多的社会责任,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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